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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速推进我校2012年

2012年09月19日 13:35  点击:[]

 

 

教育科学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图书馆、教育信息网络中心、保卫处: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下达到我校的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900万)项目必须在1130日前完成,学校上报的实施方案已通过。

财政厅再次强调,所有项目必须在1130日前完成支付工作。根据“实施方案”分步要求,请各项目单位务必于928日前完成项目的校内论证及审批手续。10月份全面启动所有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国资处

    20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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