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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扣除工会费和水电费的通知

2012年07月11日 10:16  点击:[]

 全校教职工:

2011全年的工会费和家住河滨校区教职工的水电费,将从各位教职工今年12月份的工资中扣除。因此,今年12月份工资金额与往月相比将会减少,扣除金额若有疑义请与工会或后勤处联系查实。特发此通知。

 

 

                                贵州师范学院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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