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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人员公积金增量核对的通知

2012年07月11日 10:08  点击:[]

 

 

各学院(部)、各部门:

    新增人员公积金增量已经核算完毕,现将核算结果公示。本次公示的人员为2011年-2012年5月新进及调入人员,执行时间为人事厅文件下达之日起的第二个月,补缴时间是从执行时间算起到2012年5月止。

   公积金缴交标准为缴交基数的5%(个人扣除)和12%(财政补助)。增量发放分为财政部分50%,单位部分(已发在工资里面)50%。新进人员增量核算标准为进校时人事处核定的职务职称,具体标准参照以下表格。

职  级

在职人员补贴标准

正省级干部

980

副省级干部

930

正厅级干部

520

副厅级及高级职称

470

正处级及副高级职称

390

副处级及中级职称

350

正科级干部及技师

300

副科级干部及高级工

250

科员(一般干部及职工、中级工及其以下)

230

新录用人员

190

    本次公示时间从6月1日起至6月10日。如有问题请于6月11日前反馈至计财处,过期不再办理。个人公积金增量信息以表格附后。

 

 

 

联系人:韩婷婷,电话5841524。

                                  计划财务处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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