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新增人员公积金增量已经核算完毕,现将核算结果公示。本次公示的人员为2011年-2012年5月新进及调入人员,执行时间为人事厅文件下达之日起的第二个月,补缴时间是从执行时间算起到2012年5月止。
公积金缴交标准为缴交基数的5%(个人扣除)和12%(财政补助)。增量发放分为财政部分50%,单位部分(已发在工资里面)50%。新进人员增量核算标准为进校时人事处核定的职务职称,具体标准参照以下表格。
职 级 |
在职人员补贴标准 |
正省级干部 |
980 |
副省级干部 |
930 |
正厅级干部 |
520 |
副厅级及高级职称 |
470 |
正处级及副高级职称 |
390 |
副处级及中级职称 |
350 |
正科级干部及技师 |
300 |
副科级干部及高级工 |
250 |
科员(一般干部及职工、中级工及其以下) |
230 |
新录用人员 |
190 |
本次公示时间从6月1日起至6月10日。如有问题请于6月11日前反馈至计财处,过期不再办理。个人公积金增量信息以表格附后。
联系人:韩婷婷,电话5841524。
计划财务处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