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统发工资的说明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财政厅的相关要求,从2016年5月开始工资进行财政统发,具体情况如下:
1.在职人员:
(1)统发(财政发)
财政统发项目: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附加基础性绩效、移动通信费
财政统扣项目: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
(2)非统发(校内发)
应发项目:月奖励性绩效、校内补齐、纪检补贴、电话补助
应扣项目:个税、失业保险、其它扣款
备注:(1)公积金会产生差额(4月与5月对比):财政统发按照最新工资进行扣除,公积金缴交按照2014年调基后标准执行(2015年财政不允许调基),差额部分将打入公积金相关账户。
(2)养老保险会产生差额(4月与5月对比):财政统发按照最新工资进行扣除,2016年之前月份是按照2015年12月工资基数测算,因为薪级工资和岗位的变更调整,会出现差额。
2.退休人员:
除校内生活补贴外,其他项目由财政统发
3.离休人员:
全部项目由财政统发
贵州师范学院计财处
2016-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