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扣公积金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2012年度公积金调整审批手续已办完,将在2013年5月工资中执行新的标准,并补扣个人缴交部分的差额(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到时敬请查看。
计划财务处
2013年4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2013年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及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发放2012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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