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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

2012年09月20日 15:35  点击:[]

 

各相关各学院(中心)主要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及汇总的通知》(黔教办高[2012]437号),学校必须在2012921日前,向教育部汇总上报我校的“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本项工作由教学实验管理中心负责汇总统计,总体工作基本完成,但其中的“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中有大量的“有关成果”(注:只要是和实验室相关的)内容,各学院(中心)没有认真地填报,导致学校的汇总表出现大量的0(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中的“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经向校领导汇报,领导认为:这样的结果,第一,不符合学校的真实情况;第二,数据向教育部上报,这样的结果将影响到学校的声誉和今后的评估工作。

由于上述原因,校领导要求,各学院(中心)必须认真、真实的统计,填报“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中的相关内容,使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数据上报工作。并且,本项工作的好坏,将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考核各学院(中心)的工作实绩。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安排如下:

通过内网邮件将“《通知》及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直接发到各学院(中心)主要负责人的内网邮箱,群发短信告知各位领导;由各学院(中心)主要负责人组织汇总本各学院(中心)的相关数据,直接填写附件中的本学院实验室的相关内容,务必于2012919日下午1600前填好的“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电子表格发到国资处王林朝内网邮箱,由国资处汇总成学校总表交校领导审查通过后,上报教育部。

特此通知

附件: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贵州师范学院国资处

                                 2012919

 

 

 

抄送:文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信息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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