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年终将近,我处需要对今年财务决算工作提前进行准备。故从2016年12月16日起,除2014年财政专项项目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可延长至12月20日外,其余项目均停止报销工作。2014年财政专项项目请在本年度使用完毕,若在规定时间内仍有结余,2017年省财政将收回未使用资金。
恢复报账日期另行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6年11月21日
上一条:计财处关于报账工作安排及要求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的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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