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的要求,现需要各位纳税人进入个人所得税APP填写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此项工作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对待,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也请全体教职工及时、认真的填写相关信息。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所得税APP 下载:扫以下二维码进行下载

2、具体填报:2020年度与2019年度一致无变化的请进入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入口核实填写;有新增或者变化的进入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入口填写。
3、请各位教职工在APP中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将所填的项目及金额报给学院、部门汇总(无论有无变化均需汇总),汇总表于2019年12月25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计财处贺德伟内网邮箱,纸质版(需要教职工签字)交计财处贺德伟(信息楼夹层111办公室)。
附件1汇总表
附件2《填写模板》
附件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附件4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41号)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