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确保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借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借款清理及核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销截止时间
所有借款核销业务截止至2026年12月10日,请各位教职工在此日期前完成借款核销手续。
二、核销范围
本次清理核销范围包括:各类公务借款、科研经费借款、设备采购借款、差旅费借款等各类预付款项。
三、核销管理说明
1.学校将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政策,对未按时核销借款的教职工,将暂停办理新的借款业务。
2.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核销的,借款人应提交《借款核销延期申请表》,经部门/科研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交于计财处樊娅红老师处(财务报账大厅)。
3.具体借款明细已发经办人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内网邮箱,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借款核销工作。
附件:《借款核销延期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