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20-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黔建保通[2020]72号)、《关于开展省直非财政拨款单位2020-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黔房资通[2020]3号)文件精神,我校教职工2020年公积金基数作了调整(根据文件的要求,1、2020年当年新参加工作职工及新调入的人员,缴存基数不作调整;2、单位以2019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为基数; 3、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0777元) 。现将该部分调整数据张榜公示给大家,请各位认真核对。
张榜公示地点:计财处111办公室门口公示栏
公示期为7天,从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7日,若有异议,请向计财处罗春秀老师反映,电话85841524。
附件:1、《关于开展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20-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2、《关于开展省直非财政拨款单位2020-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