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文件
贵师院发〔2014〕172号
关于印发《贵师范学院教育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评估建设工作和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经费使用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报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贵师范学院教育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贵州师范学院
2014年12月24日
贵师范学院教育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教学中心地位,规范和加强教育教学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教育教学经费包括: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教学改革支出、专业建设支出、实践教学支出、实习经费支出、学生活动经费支出、教师培训进修专项经费支出。本办法中所指的教育经费指用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费,包括:教学常规运行经费、教学工程建设经费、实践经费、实验耗材经费、通识课程建设经费、教材建设经费、专业建设经费、证件制作经费、各类考试经费以及其他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临时产生的经费等,其中证件制作费由学生教材费中扣除,各类考试费是“以考养考”的方式进行,其余经费由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列支。
第二章 经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
第三条 教学常规运行经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
(一)教学常规运行经费是指由教务管理职能部门及各教学单位直接支配和使用的教务管理费用
(二)使用范围
1.办公费及差旅费
2.教学维持费(采购教学耗材,软、硬件等);
3.试卷印刷及考务支出;
4.教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其他日常教学支出;
5.各类申报材料和教学材料印刷费;
6.新专业申报评审费;
7.学生重修考试费;
8.本科学士学位服购置费;
9.教育教学活动中产生的临时性经费。
(三)审批程序
由教务处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审批。
第四条 教学工程建设经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
(一)教学工程建设经费包括国、省、校三级教学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二)经费使用范围按照《贵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1〕92号)规定执行。
(三)审批程序按照《贵州师范学院科学研究经费管理办法》(贵师院发〔2014〕64号)规定执行。
第五条 实践专项经费
实践经费按照《贵州师范学院实践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六条 实验耗材经费
实验耗材经费按照“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工作章程(试行)》、《贵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章程(试行)》等的通知”(贵师院发〔2012〕57号)中《贵州师范学院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第七条 课程建设专项经费
课程建设专项经费参考教学工程建设经费执行。
第八条 教材建设经费
教材建设经费按照《贵州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4〕113号)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专业建设专项经费
(一)经费使用范围
1.专业建设所需的设备购置及相关建设费;
2.材料印刷费;
3.校内外专家学术讲座、咨询、评审费;
4.专业建设劳务及奖励;
(二)审批程序
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由专业负责人负责,由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和学院负责人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按学校财务制度报账。
第三章 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条 教育经费支出执行情况实行责任管理,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教务处处长对经费进行总体管理和控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讲究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一条 各经费具体使用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关于经费使用的管理规定,做好事前报批和相关工作,使用过程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 经费的使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采用弄虚作假手段截留、挪用、挤占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等,同时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参考资料
本科教育经费收支情况(自然年)
(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内涵说明2.0.1版 2014.01.27)
1.本科教育经费支出总计:指自然年度学校开展教育事业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的总经费数。以下单项经费均统计自然年度实际支出的经费金额。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指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及教师工资和课酬,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教学改革支出:指学校立项用于教学改革的专项经费总额。
专业建设支出:指学校立项用于专业建设的专项投入经费总额。
实践教学支出:指学校、教务处及各学院(系、部)用于实践教学活动及条件建设经费的总额,不含实验室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含用于校外实践教学经费。
其中:实验经费支出:指用于实验教学运行、维护经费总值,包括:实验耗材、不列入固定资产登记的小型本科实验教学设备购置、教学设备维修费、本科实验教学资料费等支出。
实习经费支出:指用于本科培养方案内的实习环节支出经费的总值。
学生活动经费支出:指学校、教务处、学工部(处)、团委及各学院(系、部)用于学生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的专项投入经费总额。
教师培训进修专项经费支出:指专项用于教师教学发展的专项经费,包括教师发展中心的业务费用等。
2.本科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并回拨的收入和不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的收入总和,如各种学费、住宿费等。
本科生生均拨款总额: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校发展的经费总额。
本科生学费收入:指普通本科学费收入,即按照核准收费标准实际收取的本科生学费总额。只统计学费,不含住宿费、教材费等其他收费。
教改专项拨款:通过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程序,获得的专项拨款经费。